印度教像收容所一样,庇护着
印度社会的复杂性,它包容一切以构建印度集体的认同感。毕竟从来没有一个地方像印度这样,肮脏、混乱、贫穷与死亡就赤裸裸地躺在街道上酣睡,以一个永远叫不醒的姿态来讽刺外来者自居的文明教养。作为一个国家,印度是失败的,可印度人通过文化传统赢回了自尊心,从这个角度来看,它有高傲的资本。
阳光点燃了河水的激情,盛大的节日也随之进入一天的高潮。岸上的妇女三五成群地围坐在一起,穿衣、嬉笑、歌舞,印度一厢情愿的抒情在苦难的女性身上又睁开了一只眼睛。无奈童婚、殉夫都有着宗教经典上的来源,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更是加剧了印度性侵案件的频发。
在印度种姓制度的框架下,宗教是联系社会和个人的强力纽带:对于一个婆罗门来说,他不仅是自身的修行者,也是社会整体洁净的维系者,他代表的平静、自制、苦行、净化、忍耐的品格是社会的文化传统的载体,反之社会确保它作为精神领袖的被人尊敬的地位。那么对于一个刹帝利而言,他是社
会安定的保护者,和平的维系者。出于社会职责义务的区划,对刹帝利的要求与对一个婆罗门是完全不同的,在印度教经典之一的《薄伽梵歌》中有述,“在这世界有一条双重的道路。对沉思者来说,它是知识之道,对工作者来说,它是行为之道。没有人能凭抑制行为而解脱行为的束缚,也没有人能光靠不行为而达到圆满。”对种姓的跨越就意味着对社会“圣洁”秩序的颠覆,作为宗教种族隔离政策的牺牲品,处在四种姓之外的贱民(untouchable)就是“不洁净者”,虽然近代立法废除了对贱民阶层的不平等待遇,并逐步提升下等阶层的权利,但贱民社会地位改善,并不等同于精神层面的平等。